本报讯(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益阁)7月15日,临朐县公安局嵩山生态派出所民警驾车巡逻至辖区一处僻静路段时,一阵凄厉的鸟叫声引人注意。随后民警停车搜寻,在路边草丛里发现了一只“萌禽”。
民警经辨认和查阅资料,确认这只“萌禽”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通过初步检查发现这只猫头鹰体型较小,处幼年期,无明显外伤,据分析应是在学习飞行时不慎坠落草丛。
民警将猫头鹰带回所后,当即联系林业部门专家,在专家的指导下给其投喂了食物,猫头鹰渐渐恢复了精神。民警遂与野生动物救助部门联系对接,待猫头鹰具备放生条件后放归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