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 孙瑞荣
“屏摄”这个话题,在每个档期、每部大片上映的时候,都会掀起一波新的讨论。今年春节档,先是《热辣滚烫》发布“拒绝盗摄”的提示后,贾玲瘦身的镜头仍然在社交媒体上被大范围传播;后是薛之谦激情创作长文章宣传《飞驰人生2》,配图却都是自己在影院拍的屏幕照片。后者显然引起了更大范围的关注,毕竟明星“带头”“屏摄”这件事,给持正反意见的双方都提供了有力的“证据”,也让“屏摄”的支持者和反对者们迅速分为两个阵营,展开激烈的讨论。
(据界面新闻)
提起“屏摄”,观众并不陌生,近年来多次被业内人士提及,此前曾多次引发争议。“屏摄”通常指的是观众在电影院观影期间,用手机等设备拍摄大银幕中电影画面的行为;如果对影片进行盗录并传播,甚至用于商业,则被称之为“盗摄”。拒绝“屏摄”早已经成为业内共识,但问题的争议点在于,对于“屏摄”的定义尚不明确。
在社交媒体上,对该男星行为的反应更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有人认为,他的行为并没有泄露剧情,也没有商业用途,仅仅是个人的分享行为,因此并不构成“盗摄”。也有人认为,作为公众人物,应该以身作则,遵守基本的观影规则。
电影产业促进法规定,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对正在放映的电影进行录音录像。发现进行录音录像的,电影院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要求其删除;对拒不听从的,有权要求其离场。
影院不是一个可以随意“打卡拍照”的地方,对于普通观众来说,我们应该遵守观影规则,尊重版权方的权益,正确认识和尊重知识产权。毕竟,无论是以盈利为目的,还是无意为之,“屏摄”甚至“盗摄”都会对创作者、演员和观众产生不良后果,且会削弱人们对于创作的热情和投入。
电影是造梦的艺术,当我们买了票,走进电影院,最好的观影方式就是沉浸其中。文明观影既是对创作成果的尊重,也是我们作为观众应有的素质。如果我们真的喜欢一部电影,可以通过合法的渠道去表达支持,比如分享观影感受、推荐给朋友等。同时,我们也应该积极抵制“屏摄”行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共同营造一个文明、健康的观影环境。希望在未来的某一天,不“屏摄”能成为所有人的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