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王晓萌
互联网给人们带来巨大便利的同时,一些负面的问题也在不断滋生:网络暴力、蹭热点、带节奏、造谣生事……这些“网络水军”“键盘侠”,不仅损害别人的权益,还严重污染了互联网环境。什么是“网络水军”?成为“网络水军”有什么样的法律风险呢?青州市公安局相关民警日前作出解答。
所谓的“网络水军”,是指在网络中针对特定内容发布特定信息的、被雇用的网络写手。“网络水军”通常简称“水军”,又名“网络枪手”,他们通常活跃在电子商务网站、论坛、微博等社交网络平台中,通过伪装成普通网民或消费者,发布、回复和传播博文等,对正常用户产生影响。
“网络水军”可能构成哪些罪名呢?
诋毁他人商誉 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这里提到的“捏造”既可以是凭空编造虚假事实,也可以是在真实情况基础上的恶意歪曲;“散布”既包括口头散布,也包括以书面、网络等进行散布。
“他人的商业信誉”主要是指他人在从事商业活动中的信用程度和名誉等,如他人在信守合约或履行合同中的信誉度、他人在金融机构的信贷信誉是否较高等;“他人的商品声誉”主要是指他人商品在质量等方面的可信赖程度、提供商品服务及售后服务的质量和经过长期良好地生产、经营所形成的知名度等。
敲诈勒索 “网络水军”在网络上散布谣言或虚假信息,并借机敲诈勒索,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其行为主要分为两种类型,一是“发帖型”敲诈勒索,是指行为人主动搜集不利于被害人的负面信息,然后联系被害人,以发帖传播负面信息为要挟,向其索取财物;二是“删帖型”敲诈勒索,是指行为人在其建立或经营的网站等网络平台上发布被害人的负面信息,然后主动联系被害人,声称帮助其删除帖文,但要求支付一定费用。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以在信息网络上发布、删除等方式处理网络信息为由,威胁、要挟他人,索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实施上述行为的,依照刑法的规定,以敲诈勒索罪定罪处罚。
寻衅滋事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其中,“捏造并散布”包括两种情形: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篡改并散布”同样有两种情形:将网络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对信息内容进行篡改,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诽谤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的行为。“诽谤”是指故意捏造事实,并且进行散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