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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偷老板电子产品
第三次“伸手”栽了

(2023年04月11日) 来源:潍坊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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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王晓萌)22岁的王某有着固定收入,却对老板的电子产品“情有独钟”,自去年11月以来盗窃两部手机和一台平板电脑。4月5日,记者从青州警方了解到,目前,王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李某在青州市云门山街道经营着一家物流公司。3月30日上午10时,李某回到办公室发现放于办公桌上的手机不见了,随即报了警。
  接警后,青州市公安局瓜市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发现公司大门和李某办公室门均没有撬动的痕迹。随后,民警从李某口中得知,其习惯将办公室钥匙放在门外固定地方。民警怀疑这是一起熟人作案,并对当天在岗员工全面摸排梳理,很快确定员工王某为犯罪嫌疑人。3月30日中午12时,民警将王某抓获。归案后,王某对其盗窃行为供认不讳。
  经查,3月29日凌晨,王某上夜班时突感饿意,环顾一周未发现吃的,便想去老板办公室寻找食物,到办公室发现门已上锁。想到老板有将钥匙放在固定地方的习惯,王某翻找后发现钥匙,随后进入屋内搜寻食物,不经意看到放在办公桌上的手机,便心生歹念将手机偷走。据王某交代,他曾在去年11月、今年3月初盗窃其居住宾馆老板的手机、平板电脑各一部,由于宾馆老板大意暂时躲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