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对“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11月4日至6日,市交警支队开展了第二十次全市酒驾醉驾集中整治统一行动。其间,共查处酒驾326起,醉驾7起。
□文/图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益阁
凌晨饮酒后驾车,途中遇民警
昌邑交警大队在市府街对酒驾醉驾等重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时,一名机动车驾驶员降下车窗玻璃后,一股浓烈的酒气扑面而来。
面对民警的询问,驾驶员陈某承认自己喝了酒,由于当时已是凌晨,他以为不会有民警查酒驾,心存侥幸酒后开车上路,不料被“逮个正着”。
经呼气式酒精检测,陈某体内的酒精含量达到5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陈某最终被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轿车时走时停,司机涉嫌醉驾
临朐交警大队在辖区对酒驾醉驾等重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时,发现一辆黑色轿车时走时停、形迹可疑,遂示意该车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驾驶员将车窗玻璃降下后,车内弥漫着浓浓的酒气。
经呼气式酒精检测,驾驶员王某体内酒精含量达到131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将王某带到附近医院抽血检测。目前,民警正等待抽血检测结果,再作进一步处理。
如果王某构成醉酒驾驶机动车,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同时,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其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自觉酒醒,上路被罚千元记12分
青州交警大队在河滨东路对酒驾醉驾等重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时,将车牌号为鲁GU***B的小型轿车拦停。
经呼气式酒精检测,驾驶员吴某体内酒精含量达到6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询问,吴某称当晚与朋友聚会时喝了几杯啤酒,自以为几个小时过去,体内酒精应该代谢得差不多了,心存侥幸开车回家,不料被查获。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吴某被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