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数字泔水”搅浑网络

(2026年04月21日) 来源:潍坊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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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评论员 赵春晖
  不久前,“夫妻用AI写公众号年赚200万元”冲上热搜。公众号文章说,两人借助AI工具批量生产内容,几分钟便可炮制一篇迎合平台算法的公众号文章,以此收割流量收益。近日,微信平台认为部分文章不符合平台运营规范,以“存在非真人自动化创作行为”等为由进行批量删除,引起公众对AI生成传播“数字泔水”等乱象的关注。
         (据新华社)
  所谓“数字泔水”,是指在流量经济驱动下,由AI批量生成或人工粗制滥造的低质量、无营养、高刺激的数字内容垃圾,其本质是“流量贪婪”的结果,人工智能技术的滥用进一步降低了生产门槛。
  “数字泔水”泛滥,危害不容小觑。这些内容没有经过创作者的深度思考,没有任何情感投入,只是为了迎合用户情绪,赚取流量和利益。对普通网民而言,刷到的内容千篇一律、空洞无物,白白浪费时间精力;对优质创作者而言,呕心沥血的原创作品被机器生成内容淹没,心血难获回报,创作热情受挫。一批公众号唯流量至上,采取批量生成的方式发布文章,占据了公共空间,有的甚至以大量虚假的事实和细节来吸引眼球。
  目前,AI“数字泔水”被批量删除,但这远远不够,平台要持续优化算法推荐机制,建立以内容质量为核心的评价体系,对高知识密度、高知识价值、传递正能量的内容进行算法加权,以流量倾斜来鼓励优质内容创作者。同时,要加强对内容的审核,守好技术防线,铲除“数字泔水”的生存土壤。
  近年来,关于生成式AI的监管法律法规正逐渐完善。我国先后出台《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等制度规范,明确要求用户使用网络信息内容传播服务发布生成合成内容的,应当主动声明并使用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标识功能进行标识。对此,有关部门要依法予以严格监管,对炮制“数字泔水”的创作者和放任“数字泔水”泛滥的平台,一定要坚决打击、严管重罚,遏住这股歪风邪气。
  对用户来说,在浏览平台内容时,多一点耐心和辨别力,少一点急躁和情绪化,在发现低质内容时积极举报。
  AI可以是辅助创作、提升效率的工具,但绝不能成为拼凑搬运、收割流量的“捷径”。唯有多方合力,对“数字泔水”保持高压严管态势,不断加强网络内容建设和管理,才能持续营造风清气正、充满生机的网络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