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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产业兼职教师怎么聘?办法来了

(2025年02月24日) 来源:潍坊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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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充分调动企业参与产教融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推进高校人才培养与工程实践、科技创新有机结合,近日,教育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普通本科高校产业兼职教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分为总则、聘请条件、聘请程序、工作任务、政策支持、附则六章20条,是首个聚焦普通本科高校产业兼职教师队伍建设出台的专门文件。什么是产业兼职教师?高校产业兼职教师怎么聘?记者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梳理。
本报记者 赵春晖 整理
产业兼职教师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产业兼职教师是指由普通本科高等学校聘请,以兼职方式承担特定教育教学和实践创新任务的行业专家、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产业兼职教师实行按需设岗、公开遴选、择优聘请、协议管理。
  根据《管理办法》规定,产业兼职教师一般应具有在国家和省(区、市)重点企事业单位、大中型高新技术企业或行业学会(协会)、专精特新企业、小巨人企业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产业兼职教师应具备这些基本条件:拥护党的教育方针,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身心素质和工作责任心;原则上应为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聘请时年龄不超过65周岁(含),国家急需学科专业领域专家可放宽至70周岁;原则上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及以上技能等级或行业资深经验;鼓励聘请在相关行业中具有一定声誉和造诣的能工巧匠作为兼职教师,可适当放宽学历职称等要求;主持或参与过重大科技攻关、重点研发计划、重要工程装备承制等工作,或负责过重要工程项目系统设计和落地实现等工作。
  《管理办法》规定,只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高校可优先聘请。
  拥有重大发明专利或掌握关键技术,或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研究成果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者;在国家支持的传统工艺传承方面有特殊贡献者;在新兴产业发展中主持制定前沿应用技术标准、掌握前沿核心技术者。
  在高校卓越工程师学院、创新创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留学人员创业园、未来技术学院、产业学院、大学生双创实践教育中心、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区域性卓越工程师创新研究院等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方面有突出贡献者。
  在依托高校建设的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国家级科研创新平台、国家大学科技园、教育部关键核心技术集成攻关大平台、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基地,对推动产学研协同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等方面有突出贡献者。
  行业学会(协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负责人、技术专家,大型企业、上市公司、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高管、生产运营或技术负责人,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合作导师,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

高校聘请产业兼职教师的程序
  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定期编制急需学科专业引导发展清单,按需动态调整。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配套发布省(区、市)急需学科专业引导发展清单。
  高校坚持“四个面向”,根据国家、省(区、市)急需学科专业领域,结合院校发展规划、优势特色及师资队伍建设情况,拟定产业兼职教师岗位需求,定期向社会公布。
  有意向担任产业兼职教师者经所在单位同意,向高校提出兼职申请。产业兼职教师被多所高校聘请,应告知相关高校,在工作协议中明确工作时间、工作内容要求,保证工作投入。产业兼职教师受聘高校数量一般不超过2个。
  高校确定产业兼职教师后,根据高校相关工作要求,将拟聘产业兼职教师名单、聘请岗位等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高校、产业兼职教师及所在单位签订三方协议,明确各方权责及主要任务。高校与产业兼职教师签订工作协议,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未经受聘高校同意,产业兼职教师不得以高校兼职教师名义对外开展工作。
  高校需将拟聘产业兼职教师名单、受聘岗位报送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产业兼职教师需承担的义务
  根据《管理办法》,产业兼职教师应至少承担以下任务之一:
  积极参与人才培养。深度参与人才培养方案设计、教学资源开发、实践课程教学,协助指导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创新创业与实习实践等。拟聘为研究生导师的产业兼职教师应实质性开展研究生培养工作,指导研究生实践创新研究、学位论文撰写及专业实践等。
  积极与专职教师协同合作。与高校教师联合开展教学项目建设、科技项目攻关、研发成果转化,提升高校教师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积极开展校企合作。引入产业合作资源,有效对接行业与兼职高校,积极推动校企在协同育人、协作研发及成果转化等方面建立长效机制,取得突破性成果。
产业兼职教师享受的扶持政策
  根据《管理办法》,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加大对产业兼职教师工作的支持力度:
  加强政策配套。在现有国家级人才项目、奖励计划申报中,对推动产教融合贡献显著、协同育人成效显著、联合攻关成果突出的高校及有关单位予以倾斜支持。
  倾斜支持专项招生计划。对产业兼职教师队伍建设取得积极进展的高校,加大专项研究生招生计划支持力度。
  优化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支持方式。支持企业设立配套产业兼职教师的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鼓励高校按照一定比例配套支持。
  加强典型经验宣传。定期推选一批优秀产业兼职教师,宣传推广一批典型经验。
  产业兼职教师在满足教师资格相关条件下,可依托所在高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有关部门加大对产业兼职教师的支持力度。中央组织部、教育部在相关人才计划中加大支持力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加大对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支持。从事产教融合的企事业单位按规定享受现行税费优惠政策。

《管理办法》的政策创新点
  作为首个聚焦普通本科高校产业兼职教师队伍建设出台的专门文件,《管理办法》围绕产业兼职教师选聘、不同主体工作任务、相关政策支持等方面提出创新举措,充分调动产业兼职教师、普通本科高校、企事业单位参与产教融合的积极性,加强产业兼职教师队伍建设。
  第一,突出产业兼职教师来源的多样化。支持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申请担任产业兼职教师,也鼓励高校聘请高技能人才、能工巧匠作为兼职教师,同时提出在传统工艺传承方面有特殊贡献者、行业企业高管或技术负责人、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合作导师、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等可优先聘请为产业兼职教师。
  第二,明确相关主体的责任义务。一是规定产业兼职教师应深度参与人才培养方案设计、教学资源开发、实践课程教学等,或与高校专职教师联合开展教学项目建设、科技项目攻关等,或引入产业合作资源,有效对接行业与兼职高校等。二是高校应在完善聘请办法,加强人才支持、聘任管理、组织保障等方面积极承担责任,为产业兼职教师开展工作提供有力条件。三是产业兼职教师所在单位应积极对接高校需求,主动推荐行业专家申报产业兼职教师,为联合研发成果转化提供平台支持,并积极吸引合作高校优秀毕业生到本单位就业。
  第三,建立多措并举的支持体系。一是教育行政部门对相关高校在国家级人才项目、奖励计划申报方面予以倾斜支持,加大专项招生计划支持力度,支持企业设立配套产业兼职教师的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鼓励高校按照一定比例配套支持等。二是有关部门在人才计划、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税费优惠政策等方面对产业兼职教师加大支持力度。三是将产业兼职教师在高校工作的情况作为其考核评价、评优评先、职称职务晋升的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