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益阁通讯员 宫德军)8月16日,临朐县一女子欲跳河轻生。接警后,临朐县公安局城里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
当天中午,临朐县公安局城里派出所接到110指令称,在朐山下的弥河大桥附近河边有人欲轻生。接警后,城里派出所民警李洋迅速带队赶往现场,发现一女子正站在齐腰深的水中,目测其距离深水区已不足数米。考虑该女子情绪极不稳定,贸然处置可能会导致其产生过激行为。李洋遂不间断地与该女子沟通,一旁热心群众也在不停宽慰。
在听了民警与热心群众一番话后,女子心结慢慢打开,委屈瞬间涌上心头,放声大哭起来。见此情形,李洋一个箭步冲入水中,一把抓住女子胳膊,耐心地将其搀扶上岸。了解到女子是因生活琐事一时冲动产生的轻生想法,他又对其进行了一番劝慰。此时,女子激动情绪也逐渐恢复平静,并承诺以后不会再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