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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缴纳居民养老保险
还能更改缴费档次吗

(2024年08月01日) 来源:潍坊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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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沁
  原公司倒闭的情况下如何办理减员?已经缴纳了居民养老保险,还能否更改缴费档次?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需要提供哪些材料?用人单位可以辞退怀孕的女职工吗?补偿方案是什么?本期“人社政策你问我答”为您解答。
  
  ●原公司倒闭的情况下如何办理社保减员?
  答:员工因原公司倒闭离职的,正常情况下,应由原企业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或相关离职文件,通过社保网办系统进行社保减员。如确实无法联系到企业,本人可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书面提出减员申请,并承诺情况属实,经审核符合规定的,现场办理社保减员。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已经缴纳了居民养老保险,还能否更改缴费档次?
  答:自2024年起,参保人年度首次缴费档次较低的,可在本年度内选择较高档次进行二次差额缴费,政府按最终个人缴费档次对应的补贴标准给予补贴,但个人缴费总额不得超过最高缴费档次8000元。属于以往年度的缴费,已缴费的缴费档次标准,不再更改。
  政策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关于完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需要提供以下材料:《认定工伤决定书》(内部核验);《潍坊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通知书》(内部核验);《潍坊市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两份;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相关材料。
  政策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用人单位可以辞退怀孕的女职工吗?补偿方案是什么?
  答: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了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辞退怀孕的女职工属于违法解除情形,需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同时,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如果怀孕女职工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