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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跳转广告
“想跳就跳”

(2024年07月31日) 来源:潍坊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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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评论员 孙瑞荣
  年中购物节打响促销战,各大电商平台竞相争夺消费者。可消费者打开电商App的原因,却可能不是买东西,而是遭遇其他App广告页面的强行跳转。记者调研发现,相关部门虽已治理多年,跳转广告却屡禁不止,而且花样翻新、迭代升级。  (据《半月谈》)
  当下,“注意力经济”为各大平台所必争,“条条道路通电商”的“跳转”策略,不失为抓取用户注意力的有效途径。然而对于用户而言,这种泛滥的跳转广告无疑让人不堪其扰。
  事实上,消费者真正讨厌的并不是广告本身,而是它的打开方式。在实际情况中,普通用户根本就来不及点击“跳过”按钮,手机稍微动一下就进入广告了。跳转广告可谓一种变相的“强制交易行为”,不仅影响了用户体验,给用户带来了困扰,且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甚至可能涉嫌违规收集用户信息、侵犯用户隐私等问题。
  近年来,虽然有关部门已经出台了一系列规定进行整治,但跳转广告仍然屡禁不止。跳转广告之所以成为“牛皮癣”,甚至“越跳越欢”,根源在于企业畸形的盈利模式,在商业利益驱动下,凭借技术优势翻新花样,从而与用户“拼手速”、与监管玩“捉迷藏”。
  广告投放的目的是吸引消费者,是为了提高产品或服务的知名度、美誉度。“条条道路通电商”是互联网流量变现的一种扭曲表现,是企业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而不惜牺牲用户体验和品牌声誉的结果。广告商这种以牺牲用户体验博来的不会是流量,反而是厌恶,是一种唯利是图的做法,也是一种短视的行为,换来的恐将是用户的厌弃。
  整治跳转广告,需要各方形成合力。一方面要进一步细化明确规则和责任,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惩罚力度。另一方面,要加大相关信息普及力度,特别是为弱势一方的消费者群体维权提供清晰路径和指引。此外,还要提高用户参与跳转广告治理的积极性,并将选择权、决定权充分交给消费者,防止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