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益阁 通讯员 杨群
驾驶证被暂扣、吊销期间还能开车吗?答案是否定的。可总有一些人抱着侥幸心理明知故犯。日前,潍城交警大队抓获一名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且拒不到案处理的违法嫌疑人,并依据相关规定对该嫌疑人进行了处罚。
3月3日,王某因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获,驾驶证被记满12分、暂扣6个月。王某不但不认真反省,反而将法律视为“儿戏”,于3月7日驾驶车辆上路。殊不知,一旦开车上路,王某的交通违法行为就已经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
为督促王某到场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潍城交警大队多次电话联系、短信通知当事人到潍城交警大队接受处理,并告知其承担的法律责任和处罚依据。王某认为只要自己不去接受处理,交警就拿自己没办法,于是采取逃避法律处罚的方式,与交警玩起了“躲猫猫”。5月24日,潍城交警大队经摸排研判,将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且拒不到案处理的王某抓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王某被依法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6分、并处15日以下拘留的处罚。
据潍坊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介绍,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机动车驾驶证被注销后驾驶机动车;驾驶证被公告停止使用期间驾驶机动车等行为,均属于无证驾驶。
潍坊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表示,无证驾驶人员缺乏交通安全法律知识,加之日常驾驶时规避执法检查的心理,严重扰乱道路交通秩序,且易滋生和诱发超员超速、酒后驾驶、交通肇事等违法案件,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民警提醒,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是保障道路安全的基石,切不可存在任何侥幸心理。
相关法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者依法扣留、暂扣期间以及记分达到12分的,不得驾驶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