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据广东省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2023年2月,许某与丈夫甄某登记结婚,2023年5月,董某和已婚的甄某认识并发展为不正当的交往关系,后甄某向董某陆续转账达259999元。董某在某社交平台不断晒出与甄某的“爱情”动态,甚至还给许某打来了“挑衅”电话称:“姐姐,他刚给我转了25万元,你会生气吗?”面对董某电话、短信、社交平台等一系列骚扰行为,许某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董某返还不当得利259999元。董某辩称,与甄某只是普通朋友关系,收取钱款是为了帮甄某偿还包厢消费、订餐、订酒水等费用,余下的5万元已转回。
法院审理认为,259999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董某收下构成不当得利,鉴于其已返还5万元,判决董某返还不当得利209999元,并赔偿该款利息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