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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条措施筑牢危化企业安全“防火墙”

(2023年06月07日) 来源:潍坊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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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危险化学品企业动火作业等特殊作业过程风险大,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与难点。近日,潍坊市应急管理局制定13条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管理措施,筑牢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防火墙”。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益阁
加强特殊作业相关人员管理
  设立特殊作业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要重点负责公司整体特殊作业安全管理、特殊作业各类人员安全培训、参与监护等相关工作。
  明确监护人范围。公司级监护人要由企业设备、生产、安全生产等职能部门正副职或骨干人员担任;车间级监护人要由车间内管理人员担任。
  落实监护人培训。监护人要经企业、第三方机构或各级应急部门专项培训,考试合格并佩戴明显标识后方可上岗。
  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要组织主要负责人、各级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参与相关工作的岗位员工进行特殊作业培训。
  加强特殊作业承包商筛选。要建立科学的考核制度,与安全管理水平高、信誉好、考核优秀的承包商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
  

加强特殊作业监管执法
  持续开展线上线下联动监管。要利用山东省危险作业报告系统、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等系统平台,进行线上巡查,通过“四不两直”等方式,加强对企业特殊作业相关工作线下抽查核查。

  加强特殊作业过程安全管理
  修订完善特殊作业制度。要结合生产实际及日常管理经验,对照《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及相关通知要求,修订企业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实施特殊作业监护分类分级管理。
  加强特殊作业全过程信息化管理。要依托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平台,强化特殊作业在线申请、审批等全过程管理。应用防爆视频监控设备对作业全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和视频存储,积极应用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对作业过程异常状态进行智能分析、监测报警。
  强化动火现场等安全管理。动火作业前必须全面辨识危险有害因素,必须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必须进行气体分析,必须落实安全隔离措施,发现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停止作业;要积极推行动火作业过程中配备2台可燃气体检测仪,进行全过程连续气体浓度监测。
  严格控制作业现场人数。要运用人员定位等信息系统,划分电子围栏,严禁非操作人员进入危化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等场所。对涉及易燃易爆的运行装置进行检维修作业时,作业风险区域原则上不超过6人,超过6人的,按要求报备。

加强特殊作业安全风险管控
  实行特殊作业日。正常生产期间,根据安全生产实际情况每周固定1天-2天时间作为动火、受限空间特殊作业日,其他时间原则上不能进行。
  严格落实重点时段管控措施。节假日及有关重点时段原则上不开展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活动;确需开展的,应按要求报备并提级管理。
  实行特殊作业提级审批。严格落实高温季节、重点时段及非特殊作业日等期间危险特殊作业提级审批,一级动火作业原则上提级为企业分管负责人审批,特级动火作业原则上提级为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批,特殊情况按要求报批、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