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执着于想吃火锅,妻子与丈夫发生了争吵,气急的妻子竟然在中途跳车丧命,而丈夫也因此被告上法庭。近日,内蒙古阿拉善左旗人民检察院公布了一起夫妻之间因是否吃火锅引发的悲剧。
2020年9月的一天,王强驾车载着妻子李丽去看三岁多的女儿,路上二人因为“吃火锅”的问题发生争吵。其实,早在出发前,夫妻二人就因为这个问题争论许久了。妻子李丽表示,现在只想去吃火锅,并不想去看孩子。而王强则坚持要先去看孩子。
坐在后排的李丽看丈夫并没有调转车头去火锅店,生气之余做出了一个让人意想不到的举动:在车辆还在行驶的情况下,打开车门跳车。
王强发现妻子跳车,立即停车查看,并拨打120急救。但医生到场后发现,李丽是头部落地,因颅脑严重损伤而死亡。王强主动到派出所投案自首。
2021年8月24日,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人民检察院以王强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向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法庭上,王强的辩护律师表示,王强主动交代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系初犯,无犯罪前科,虽然过失致人死亡,但没有主观恶性。在案发前,李丽借了27万元的外债,用于平时的吃喝享受。王强一个人担负起了照顾年幼女儿的责任,还一边打工一边偿还债务。事发后,王强主动联系了自己的岳父,并承担起赡养义务,其岳父也对王强的行为予以谅解,并出具书面谅解书。
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人民法院认为,王强因过失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事发后,王强的自首行为依法可减轻处罚。但家里老人及孩子需要照顾、外债需要偿还等情况,与本案定罪量刑无关,不予采信。量刑时考虑王强与岳父达成和解协议并取得书面谅解、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罚。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人王强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