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版:光影记录

16版:广而告之

母亲因病去世 儿子竟遭到外公外婆起诉

(2022年12月14日) 来源:潍坊晚报
放大   缩小   默认
  汪先生今年23岁,刚刚毕业的他就经历了家庭变故,先是母亲因病去世,随后舅舅为了分到母亲留下来的众多财产,竟将汪先生和其17岁的弟弟告上了法庭,要求汪先生和他弟弟在继承财产时,要把属于外公外婆的那一份交给他。
  汪先生的父亲是在汪先生12岁的时候因车祸去世的,母亲为了将汪先生兄弟二人抚养长大,过得非常艰辛。后来,母亲靠着父亲留下来的车祸赔偿金做了一些小生意,家庭条件才逐渐好转。
  最开始的时候,舅舅并未要求汪先生分部分资产给外公外婆,却要求汪先生将一家超市的经营权交由他来管理。汪先生毕业后就回到了老家帮助母亲管理生意,所以非常明白这其中的价值。据汪先生透露,母亲这些年一直帮扶舅舅,曾多次借钱给舅舅做生意,可每次生意都做不久。母亲不仅担起了照料外公外婆的责任,还承担了所有的费用,而舅舅也只会袖手旁观。所以,汪先生毫不犹豫地拒绝将超市的经营权交给舅舅。看到外甥态度强硬,舅舅也放弃了协商解决问题的方式,而是直接以父母的名义将汪先生兄弟二人告上法庭,要求和两个外甥划分妹妹留下来的遗产。
  2022年的一天,汪先生和舅舅走进法院对这起纠纷进行解决,当天汪先生的弟弟以及外公外婆也都到场。
  遗产继承是有顺序的,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所以,汪先生的外公外婆是有资格继承遗产的,且和汪先生兄弟二人有着同等的继承权。母亲留下的两套房屋,房产证上都写上了汪先生和弟弟的名字,另一套店铺的房产证上写的是母亲一个人的名字。
  在工作人员的调解下,双方终于坐下来协商遗产分配问题。经过双方的清算和划分,汪先生和外公外婆在遗产分配的问题上达成了一致。汪先生同意将母亲名下的店铺过户给外公外婆,至于母亲的生意则继续由汪先生管理。解决了自己与外公外婆的纠纷后,汪先生又和弟弟对母亲遗产的分配问题进行了协商,母亲留下的两套房产,他们兄弟二人一人一套。
  由此案例可见,没立遗嘱的情况下多数会产生家庭纠纷,所以,立一份合法有效遗嘱不仅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来处分个人财产,还可以避免自己的财产落入他人之手。民正遗嘱库是除了按照法律规定办理一份完善并符合当事人意愿的遗嘱之外,还通过温情留言等方式演变成有温度的专业机构,不仅有效地保障当事人按照意愿分配财产,而且会以更专业的方式帮当事人保管遗嘱,让家庭更和谐融洽的地相处。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胜利东街新华路口往西200米路北(潍坊民正法律咨询服务中心)  电话:0536-8125353
  北京登记保管中心:北京市海淀区善缘街1号立方庭大厦                        电话:010-62536162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