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决了一起销售假冒品牌包的案件,并给该案被告人发了“禁止令”。
本案中的被告人张小琴(化名)在某APP上注册了一家名为“小艾希的店”的网店,并从网上购买了高仿的知名品牌包等商品,在自己的网店销售。自2017年8月5日至2022年2月12日,共计销售金额650014.95元,其中假冒“香奈儿”“普拉达”“LV”“MCM”4个品牌的商品共计金额284901.6元、获利69758.61元。
天心区法院于近日作出判决:被告人张小琴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禁止被告人张小琴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销售箱包的经营活动。该案对涉侵犯商标权刑事案件被告人发出禁止令,在湖南省法院系统尚属首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