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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立法明确
妻子可查询丈夫财产

(2024年04月12日) 来源:潍坊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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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福建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4月9日,微信公众号“福建人大”全文发布《福建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
  《条例》第45条明确,妇女持身份证、户口簿和结婚证等证明夫妻关系的有效证件,可以依法向房地产行政管理、车辆管理等单位申请查询配偶的财产状况,有关单位应当受理,并且为其出具相应的书面材料。此外,《条例》只单向规定了女性的调查配偶财产权。
  《条例》一经发布后,引发网友热议。有网友表示:“夫妻可以互查才是平等,开诚布公是夫妻的底线,不应是一方的特权。”也有网友对信息安全表示担忧:“公民信息不受保护吗,好冲突啊!”
  “该条例的发布引起了很大轰动,但这并不是凭空出现的一个地方条例。”浙江伦和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逸芸认为,该《条例》的发布强化了对妇女的财产权益保障,对妇女的婚姻家庭权益进一步进行法律保障。这是强调、唤醒女性权利,前提是“依法”,并不代表剥夺丈夫查妻子财产的权利。但“查账权”如何落地,还需要看后续对于《条例》的具体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