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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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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11日) 来源:潍坊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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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业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那么,哪些人能领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有没有次数、时间限制?……针对失业保险金的热点问题,潍坊市人社部门作出详细解答。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沁
    申领失业保险金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申领失业保险金需满足两个条件:参保缴费1年以上、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如果参保不满1年或者主动辞职,则不能申领失业保险金。
  
    申领失业保险金需要哪些材料?
  《关于进一步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的通知》规定,经办机构认定失业人员失业状态时,应通过内部经办信息系统比对及信息共享,核实用人单位已停止为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即可确认,不得要求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失业登记证明等其他证明材料。
  在失业期间,凭借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件即可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申领失业保险金有哪些渠道?
  线下、线上都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线下申领失业保险的地点为参保地经办失业保险业务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线上申领可通过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全国统一入口(网址:si.zwfw.mohrss.gov.cn)随时随地申领。也可以通过微信、支付宝平台搜索“电子社保卡”小程序,进入首页点击“失业保险待遇申领”。还可以下载“掌上12333”App,在“服务”栏目下选择“失业保险”中的“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失业保险金的申请通过审核后,由经办机构直接发放至失业人员社保卡或银行账户,无需本人到现场领取。
  失业人员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可以在参保地申领失业保险金,也可以选择回户籍地申领。但是,待遇发放期间不得中途变更发放地。如果选择回户籍地申领,需要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
  
    申领失业保险金有限制条件吗?
  领取失业保险金没有次数限制。只要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都可以申领。
  失业后申领失业保险金没有时间限制。只要失业人员和单位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且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就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单次领取期限最长为24个月,并非终生只能领取24个月。重新就业并参保后再次失业的劳动者,符合申领条件的,可以继续申领失业保险金。
    领取失业保险金后影响找工作吗?
  领取失业保险金对以后找工作没有任何影响。
  用人单位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失业后符合规定的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是其合法权益。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的通知》,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不得要求失业人员转移档案、不得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情况记入职工档案。
  
    领取失业保险金后影响养老金吗?
  退休职工养老金的计算,与缴费基数、缴费比例、缴费年限和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等因素有关,与是否领取失业保险金无关。
  需要注意的是,失业人员如果不想断缴社保,可以个人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个人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未出现依法应当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情形的,经办机构不得停发失业保险待遇。也就是说,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不影响失业人员以个人身份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同时,也不会因为以个人身份参加养老保险而停发失业保险待遇。
  
    前次失业没领完的失业保险金,重新就业 后再次失业的还能继续领取吗?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期限不得超过24个月。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1年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申领失业保险金期满前重新就业的,还能 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吗?
  社会保险法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后再次就业,试用期内可以继续领取 失业保险金吗?
  按照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和个人均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的通知》,经办机构以失业人员重新就业为由停发失业保险金时,可以用人单位是否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为标准确定是否重新就业。因此,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的,不再领取失业保险金。
  
    重新就业后,需要办理失业保险金停发手 续吗?
  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内部数据共享获取失业人员缴纳社保费的情形后,停发其失业保险金。
  对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尚未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失业人员,经办机构应在其办理失业登记后,按规定发放失业保险金。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能 否领取失业保险金?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形有:劳动合同期满或用人单位主体资格消亡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因劳动者违纪、违反规章制度等原因,或无过错但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因用人单位欠薪欠保等违法行为导致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按规定,员工本人和所在单位参加失业保险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同时又打零  工,失业保险金待遇会停发吗?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失业人员重新就业的,停止发放失业保险金。
  关于如何判定失业人员是否重新就业的标准问题,国家规定:经办机构以失业人员重新就业为由停发失业保险金时,可以用人单位是否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为标准确定是否重新就业。因此,失业人员在打零工期间,只要没有新的用人单位为其参加社会保险,就可以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
  
    农民工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吗?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单位招用的农民工参加失业保险,由招用单位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本人不缴费,失业后符合条件的可享受一次性生活补助。
  近年来,各地扎实推进统一农民工和城镇职工参保办法工作,农民工可按城镇职工身份参保,由参保单位和本人共同缴费,失业后符合条件的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