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寒亭支行拟于2023年8月23日在淘宝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zc.paimai.taobao.com)对(2017)鲁0703民初1113号民事判决书项下的债权资产进行处置,资产状况如下:2015年9月30日,李清林在寒亭支行办理贷款一笔,金额1000000元,到期日2016年9月29日,担保方式抵押,抵押物为李清林名下位于潍城经济开发区东风西街以南、腾飞路以西1号商务楼C112,面积291.58平方米,并追加魏金玲、王丽华、李思佳、王俊武、王蕾、潍坊正大钢结构有限公司、潍坊海诚机械有限公司保证担保。截至2023年7月20日,贷款余额776827.5元,利息按(2017)鲁0703民初1113号判决书载明的计算方式计算。现催请上述主从债务人及相关责任人立即履行还款义务,并欢迎符合规定的境内外投资者购买上述债权。以上交易的对象为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但农商行内部人员、国家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及参与转让业务的律师、评估师等关联人不得购买和变相购买该资产。联系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新华路潍坊中心1号楼,联系人:钟先生,联系电话:13356366969。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1、潍坊农商行资产管理部,联系人:葛经理,联系电话:8660793;2、潍坊农商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办公室,联系电话:8660958。特此公告。
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寒亭支行
2023年8月10日
涉诉不良债权利息填写说明:(1)对于利息的表述,原则上要按照判决书载明的金额和截止日期进行表述,归还部分金额的除外;(2)对于判决后利息的计算,在解释时,一律按照法院规定执行,不能保证按照银行利率和计算方式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