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版:广而告之

我市发布提醒告诫函
规范“两节”期间市场秩序

(2022年12月29日) 来源:潍坊晚报
放大   缩小   默认
  本报讯(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刘伟)2023年元旦、春节将至,为维护正常市场价格秩序,确保“两节”期间市场重要民生商品和防疫用品价格平稳有序,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12月27日,潍坊市市场监管局向各经营者和相关单位发布规范市场价格行为和价格秩序提醒告诫函。
  各经营者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切实加强价格自律管理,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保供稳价工作,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经营者在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应当严格按照规定明码标价。通过网络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应当通过网络页面以文字、图像等方式明码标价。医药零售及相关经营者要切实加强价格自律,对于“四类药品”(退热、止咳、抗病毒、治感冒)以及抗原检测试剂等防疫药品用品,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过快上涨;不得通过强制搭售其他商品,变相大幅度提高防疫药品用品价格。
  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市场价格行为予以监督,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票据凭证等证据资料,并拨打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