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1月18日起,我市施行《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的通知》,通过援企稳岗稳就业、拓就业渠道增就业、抓重点群体保就业、提职业技能助就业、优化就业市场引就业、强化责任促就业等举措,确保全市就业局势稳定。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窦圆娜
援企稳岗稳就业
助企纾困稳主体
打好“降、缓、返、补”组合拳,减轻市场主体负担。
延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给予企业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继续执行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税收优惠政策至2025年12月31日;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补贴频次按年度发放的调整为按季度或按月发放。
扶持自主创业和鼓励灵活就业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针对小微企业,开展复工复产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扶持。将灵活就业人员、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标准统一为每人每年不高于100元。
拓就业渠道增就业
扩大企业就业规模
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中小微企业,给予1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全额补贴企业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2022年度市属国有企业力争拿出60%的岗位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
稳定政策性岗位招聘
稳定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高校毕业生规模。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时,除专业性较强、社会人才存量较少的职位外,应当拿出一定比例的招录计划面向应届毕业生定向招录,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向基层流动。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主体,按照公开、自愿、双向选择的原则,在所承担的各类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中,扩大科研助理岗位规模,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参与科研相关工作。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可实施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
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就业
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聘用岗位计划,促进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乡村振兴、综合服务、基层治理、环境保护、卫生防疫、劳动就业、统计调查等领域就业。继续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招募计划。加大就业见习岗位募集力度,年内募集岗位10000个,实现就业见习3000人。有条件的见习单位可为见习人员购买商业医疗保险。实施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广泛开展各级政务实习、企业实习和职业体验活动。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加项目研究的,视同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起计算。
鼓励高校毕业生创业和灵活就业
为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高校在校生、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提供最高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载体安排30%左右的场地免费向大学生和高校毕业生创业者提供。对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抓重点群体保就业
精准化开展困难帮扶
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介绍毕业年度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职业介绍补贴。对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以及残疾和长期失业高校毕业生,优先推荐就业见习、落实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对符合上述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各驻潍高校要建立实名制台账,提供“一人一档”“一人一策”精准服务,至少提供3-5个针对性岗位信息。将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实施共青团促进大学生就业行动,扎实开展“青鸟计划”。免除2022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生2022年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本金可申请延期一年偿还,不计复利;保障高校毕业生的征信权益,毕业生因疫情影响2022年未及时还款的,不影响征信。
加强就业指导和权益维护
各驻潍高校按1:500的比例配齐配强就业指导教师,就业指导教师可参加相关职称评聘。落实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实名服务,至少提供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荐、1次职业培训或就业见习机会。
自2022年起,各驻潍高校要建立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制度,在毕业生离校前及时向市人社局备案,做好相关工作衔接。推进基本健康体检项目结果互认,高校可不再组织毕业体检。坚决防止和纠正性别、年龄、学历、残疾等就业歧视。
统筹促进残疾人等群体就业
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政策,开展高校残疾人毕业生“特聘行动”和促进残疾人就业专项行动,大力扶持残疾人多种形式就业。
鼓励引导民营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支持退役军人创新创业,结合退役军人返乡报到,及时开展全员适应性培训,做好高职扩招退役军人毕业生就业工作。
提职业技能助就业
促进职业技能提升
大力实施山东手造、鲁菜师傅、齐鲁建筑工匠等特色职业技能培训和现代农业、家政服务业等特色产业技能提升培训。支持企业开展在岗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和自主评价。鼓励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获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对需要学历学位证书作为报考条件的,允许先参加考试评定,待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后再发放相应证书。
发展特色劳务品牌
挖掘设施农业的用工潜力,推行党建+村级劳务合作社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模式,一体化开展技能培训、劳务合作,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脱贫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针对特色农业、新型建筑工业化等领域的急需紧缺工种,建设一批特色实训基地。
优化就业市场引就业
加密线上线下招聘服务
持续推动公共就业服务进学校、进企业、进园区、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多形式举办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小型化、精准化现场招聘。做强“才聚鸢都”“青鸟计划”“24365”等人才招聘品牌,做响零工客栈特色就业服务品牌。加大线上招聘力度,鼓励直播带岗模式,推行视频招聘、云探店、远程面试。
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
鼓励引导人力资源社会组织(行业协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受疫情影响严重、存在经营困难的行业企业提供专业化人力资源服务,市级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给予适当奖补。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持续开展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行动。因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与职工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在岗培训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