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需满足哪些要求?什么情况下,劳动者不得拒绝加班?本期“人社政策你问我答”为您解答。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沁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需满足什么要求
实行标准工时制的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加班条件和加班时间需满足一定的要求。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实行标准工时制的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需满足:(一)出于“生产经营需要”,指来料加工、商业企业在旺季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等情况;(二)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
关于加班时间,应满足:(一)每周应保证劳动者至少休息1天(24小时不间断的休息);(二)一般每天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三)因特殊原因需要加班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情况下,每天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
劳动者不得拒绝加班的情形有哪些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应当征得劳动者同意,换言之,劳动者有拒绝加班的权利。但是,根据有关规定,有下列特殊情形和紧急任务之一的,劳动者不得拒绝加班: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资财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的;(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三)必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四)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者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的。
政策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劳动部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