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窦圆娜
企业职工达到退休年龄,但社保缴费年限不足15年,怎么办?若延长社保缴费年限,费用是由个人承担还是与企业共同承担?潍坊市人社部门为您解答。
王先生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他只缴纳14年 社保费,还能申请延长缴费年限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含按规定确认的视同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可以申请延长缴费至15年。所以,王先生可以申请延长缴费至15年,再享受退休待遇。
刘先生曾在户籍地湖南长沙缴纳社保费不满1 年,后来在潍坊缴纳社保费12年,若延长社保缴费年限,他应在哪申请?
答: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和《山东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实施办法》等规定,跨省或省内跨市流动就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地的,继续缴费地为户籍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地的,继续缴费地为缴费年限满10年的所在地;每个参保地的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继续缴费地为户籍地。因此,刘先生属于跨省流动就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人员,按照政策,他在潍坊连续缴费12年,可以在潍坊申请延长缴费。
达到退休年龄,但社保缴费不满15年,除了申 请延长缴费年限,还能怎么办?
答:达到退休年龄,但社保缴费不满15年的人员,除了可申请继续延长缴费外,也可转入居民养老保险,享受居民养老待遇。如果申请继续延长缴费,缴满15年后按月领取职工养老待遇。需要注意的是,2011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后参保缴费的,达到退休年龄但缴费不满15年的,需要继续缴满15年;2011年7月1日前参保缴费的,达到退休年龄但缴费不满15年,延长缴费5年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
此外,还可以选择终止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需申请延长社保缴费年限的,社保费由个人承担,还是企业与个人共同承担?
答: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参保人员符合延长缴费条件,并在企业继续就业参保的,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各项社保费;未在企业继续就业参保的,可以申请在继续缴费地参照灵活就业人员的办法缴纳社保费。
需要延长社保缴费的参保人员如何申请?有哪些流程?
答:参保人员延长缴费,应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报给继续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其中,在企业继续就业参保的,须经用人单位同意,市属以上单位须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其他单位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