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版:光影记录

防范校园欺凌 家长和孩子可以这样做

(2024年03月25日) 来源:潍坊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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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电影《第二十条》中曾有一段关于校园欺凌的台词“被欺凌的孩子不愿意承认,看见的孩子不敢站出来指认”,这正点到了一个关键问题——校园欺凌的复杂性和隐蔽性。
  何谓校园欺凌?面对遭遇欺凌,家长该怎么做?孩子又该如何正确保护自己?近日,记者采访了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潍坊市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潍坊滨海中学心理教研室主任王兆勇,听专家讲述如何有效防范校园欺凌的相关知识。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何赛
什么是校园欺凌
  什么是校园欺凌呢?王兆勇介绍,校园欺凌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行为。不同于校园暴力以伤人和毁物为目的的打砸抢,校园欺凌更多是欺负和侮辱。根据外部行为表现可以分为身体欺凌、言语欺凌、关系欺凌、网络欺凌等形式。
  什么样的行为算校园欺凌?王兆勇分析说,具体到校园生活中,有以下几个判定校园欺凌的重要指标:
  1. 蓄意。欺凌行为并非偶然无意和一时冲动,而是有目的、有预谋、有针对性的。欺凌者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实施欺凌,从第一次实施欺凌开始,欺凌者与被欺凌者的角色就建立了;
  2. 重复且长期对待。一个或多个学生长期重复以负向行为对待某一学生,或一个、多个学生经常反复以负向行为对待不同学生,都视为校园欺凌。在偶然发生的打架、骂人情境,如一方有明显优势,却不顾对方生命安全,长时间发起殴打等行为,哪怕只有一次,也属于欺凌;
  3. 明显优势。欺凌者或身体强壮,或人多势众,或具有颠倒是非的能力和经验,或拥有一些重要地位或资源,与被欺凌者对话时,表现出明显的权力优势;
  4. 以被欺凌者的感受为准。如果调查干预中,被欺凌者迫于压力、恐惧说“没事”“开玩笑”,而从被欺凌者的面部表情、
  行为表现已能判断其受到伤害,这种情况就可判定为校园欺凌。
  王兆勇表示,如果在少年时,不对欺凌者的行为加以规范,成年后很容易失控,甚至引发暴力犯罪。而那些校园欺凌的旁观者,在目睹了校园欺凌后或置身事外、满不在乎,或参与其中、学习效仿,都对学生的健康成长十分不利,所以如果孩子遇见这种情况,一定要及时告知老师或者家长,要勇敢地对校园欺凌说“不”。
为什么青少年欺凌现象多发
  科学研究发现,家庭因素影响着孩子出现欺凌行为和受欺凌的概率。王兆勇分析,家庭教养方式与欺凌他人的相关显著,与受欺凌的相关不显著;亲子关系与受欺凌相关显著,与欺负他人的相关不显著;家庭氛围与欺凌他人和受欺凌都显著相关。青少年欺凌现象的多发,与青少年时期的生理发育、认知发展、学段过渡、网络环境等因素有关。
  青少年生理成熟感与心理的不成熟之间的冲突,容易造成个体认知失调。为缓解这种失调感,个体就会模仿成人的不良行为,如吸烟、喝酒、打架、攻击、欺凌等,以获得成熟感。同时,个体在同伴群体中获取权力、地位、支配性的动机不断增强,也会通过攻击、欺凌等行为控制同伴,使其服从自身意志。此外,青少年接触到网络上的部分不良信息、电子游戏中的色情、暴力等不良内容也是诱发校园欺凌的重要因素。
  王兆勇特别提醒家长们注意,当孩子出现经常失眠、做噩梦,表示自己不愿意上学、个人物品总是丢失或损失,抱怨有同学针对他,自尊心受挫、身体上有伤痕、有自我伤害倾向等问题时,要特别注意孩子是不是正在遭受欺凌。
  在防欺凌主题课上,王兆勇经常问同学们:“如果你是被欺凌者,有一天欺凌你的同学醒悟过来了,想跟你道歉,你接受吗?”结果,几乎所有同学都用力地摇了摇头,说“不!才不要!”
  校园欺凌带来的伤害就像一张揉捏的纸,将它展开,虽然可以用,但它身上的褶皱却很难被抹平。欺凌本质上是以强凌弱,欺凌不是“熊孩子”的开玩笑或者打打闹闹,而是一种侵害他人权利和尊严的违法行为,它是法律所禁止的。
如何预防校园欺凌
  那么,作为家长应该如何正确引导孩子?
  王兆勇说,在日常家庭教养方式,家长先要做到正向、积极,避免暴力,遇事要为孩子提供支持和教导;其次,要鼓励孩子建立有益的人际关系,培养孩子和同伴建立善意、支持性的人际关系能力,使孩子能够避免他人伤害,也要学会不去伤害他人;还要培养良好的家庭氛围与亲子关系,使孩子遭遇欺凌时愿意主动与父母沟通,从家庭中取得心理支持和保护。如果,家长发现孩子卷入了欺凌事件中,要给予孩子情感支持,保持冷静,先安抚孩子情绪,保护孩子不受伤害,与学校和老师沟通妥善地处理好事情,必要时可以采取法律手段保护孩子的权益。
  谈到学生该如何预防校园欺凌?王兆勇给出以下几条建议:
  1. 不做受害者。不携带较多的钱和手机等贵重物品,不公开显露自己的财物;前往厕所、楼道拐角或者学校附近巷子等校园欺凌多发地时,尽量结伴而行;与同学友好相处,宽容、理性、平和解决矛盾,不采用过激方式;提升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平时加强身体素质训练,以便在危险时刻进行自保。
  2. 不做欺凌者。故意殴打他人、暴力侮辱他人、暴力索取他人财物、故意非法伤害他人的行为,有可能构成我国刑法中的寻衅滋事罪、强制侮辱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等。
  3. 不做附和者或冷眼旁观者。拒绝成为欺凌者的“帮凶”,拒绝当事不关己的旁观者,适当对被欺凌者表达同情和关心;在能力范围内施以援手,帮助被欺凌者;及时向老师、家长报告,甚至报警。
  王兆勇还特别提醒家长和老师要告诉孩子,人身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如果遇到校园欺凌,千万不要激怒对方,可以向路人求救,用异常动作引起周围人注意,必要时可采取正当防卫。受到欺凌后,也不要选择沉默或报复,要把事情第一时间告诉父母和老师。如果有人威胁说“这件事不要告诉家长和老师”,先假意答应,然后第一时间将这件事告知家长和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