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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暖延长 何时停暖“看天”定

费用由市、区两级财政负担,供热企业准备充分保证温度达标

(2023年03月16日) 来源:潍坊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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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赵春晖)3月15日中午,高新区北斗山河城小区居民陈女士给记者打来热线电话,咨询供暖事宜。
  由于近段时间气温忽高忽低,陈女士的两个孩子都出现了轻微感冒症状,孩子夜间盖不住被子,她担心停暖以后气温低,孩子的感冒症状会加重。
  陈女士听邻居说,3月15日中午就停止供暖了,不过她当天注意到家里的温度计读数和供暖时没有变化,暖气管道摸着还是温的,这让她感到很是困惑。“是不是因为中午气温高,所以家里没感觉到冷,还是延长供暖了?”陈女士说。
  根据《潍坊市供热条例》规定,我市采暖期为每年11月14日12时至次年3月15日12时。市、县(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天气变化,作出调整采暖期的决定。3月15日中午12时,法定采暖期已经结束,可是记者采访多位市民,大家都反映家里温度没有降低。
  本采暖季是否延长供暖?记者咨询潍坊市城市管理局得知,由于近期冷暖空气活动频繁,气温变化剧烈,阶段性低温和大风天气时有发生,加之近期感冒的市民较多,大家对供暖还有需求。
  为给广大市民提供更优质更贴心的服务,市委、市政府经过综合考虑,决定跟往年一样,继续延长本采暖季时间。此次延长供暖时间,费用由市、区两级财政负担,不额外向市民收费。
  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他们已经组织供热企业持续做好供暖延长期间的安全运行和供暖服务,根据气温变化及时调整供热参数,确保供热效果不打折扣。今年我市将充分发挥智慧供热的作用,科学监测后期天气变化情况,以此为依据“看天停暖”。
  当天,记者采访城区多家供热企业得知,他们已做好充足准备,确保热源充足、人员配备充足,保证延长供暖期间供热达标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