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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生前立下18份遗嘱 七旬姐弟为争房产引纠纷

(2022年11月16日) 来源:潍坊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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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已是古稀之年的李鸣(化名)将亲姐姐李灵(化名)告上法庭,起诉的理由是,其父亲去世前订立遗嘱,将名下一套92平方米的住房以及部分财产留给自己,他多次跟姐姐协商,姐姐均不配合办理过户手续。令法官颇感意外的是,因为一套92平方米的房产,姐弟俩的父亲居然前后立下了18份遗嘱。
  这事情还得从2010年说起,当年2月,李鸣的父亲订立下第一份遗嘱:去世后,这套房屋交由儿子继承,该房屋女儿曾出资2000元,由儿子加倍归还女儿。然而,在2011年到2018年之间,李鸣的父亲对于这套房子又先后订立了多份不同意愿的遗嘱,其中有的表示留给儿子,有的则表示留给女儿。
  2019年6月,姐弟俩的父亲订立了最后一份遗嘱,遗嘱中明确表示,这套房屋全部由儿子李鸣继承。
  2020年8月,父亲去世后,姐弟俩关于房产继承一直没有达成共识,该处房产也一直空置。眼看久拖不决,2021年,弟弟李鸣走进法院,将姐姐李灵告上法庭,要求按照2019年6月订立的最后一份遗嘱执行,享有该处房产的继承权。
  随后,李灵拿出了一份精神病医院司法鉴定书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宣告父亲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该鉴定书认定其父亲在订立这份遗嘱时,患有脑器质性障碍,没有民事行为能力。
  经法院审查后,委托省人民医院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进行鉴定。2021年该所作出鉴定:认为李灵父亲2019年立遗嘱时应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最终,这份遗嘱无法律效力。此时,姐姐李灵也拿出了一份父亲的遗嘱称,自己可以平分继承这套房产。
  就这样,姐弟俩先后共出示了18份遗嘱。有的只有一方的签名,有的只盖了一个私章,有的遗嘱甚至连签名都没有,只有一个手印。如今,老人已经去世,也无法再进行鉴定或核实。由于每一份遗嘱都存在瑕疵,所以法官不好采信。
  最终,今年7月底,在法院的调解下,姐弟俩终于达成协议:该处房产归弟弟李鸣所有,姐姐李灵须协助办理过户等手续,同时弟弟李鸣要分两次支付给姐姐李灵30万元,双方不得再就继承纠纷主张权利。
  由此可见,多份遗嘱不仅不会在百年后对自己的遗产形成保障,还会引起家庭纠纷、破坏家庭和谐。所以,立遗嘱很重要,立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更重要。民正遗嘱库是除了按照法律规定办理一份完善的并符合自己的意愿的遗嘱之外,还通过温情留言等方式将自己变成有温度的专业机构,不仅有效地保障按照自己的意愿分配财产,而且会以更专业的方式帮您保管遗嘱,也会让家庭更和谐融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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