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益阁)11月7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为深入开展交通安全拉网式“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最大限度消除各类风险隐患,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自2022年11月3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我市交警部门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交通违法清理专项行动。
本次行动将以清理多次非现场交通违法及酒醉驾等现场交通违法为重点,全面落实系统布控、源头管控、宣传教育、联合监管等措施,督促当事人及时处理交通违法行为,努力实现重点车辆交通违法处理率明显上升、突出交通安全隐患明显减少、道路交通安全秩序明显好转的工作目标。
清理重点有:存在5次及以上非现场交通违法未处理记录的小型车辆;存在3次及以上非现场交通违法未处理记录的“两客一危一货”等大型车辆;存在一次记12分非现场交通违法记录的车辆;存在酒醉驾等现场交通违法未处理记录的车辆。
对上述四类重点车辆,我市交警部门将定期梳理汇总违法清单,并组织警力进行查控,实行“清单式”销号。进一步提高主动发现、精准拦截、及时清理的能力。
同时,将进一步强化源头管控,对违法清单内长期无行驶轨迹的车辆,视情况采取上门告知、电话提醒、短信提示、发布通告等措施,督促引导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及时处理交通违法行为。
路面执勤执法中,对属本次清理范围内的车辆,民警在落实告知提示的同时,还会对其中逾期未年检的,督促清除违法行为后,责令其及时补办审验手续。对于达到报废标准和达到报废标准公告牌证作废的车辆,将依法采取扣留措施,予以强制报废。对现场查处的酒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会依法告知违法当事人接受处理的时限及逾期不处理的后果等,督促当事人按期接受处理。
积极会同当地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对“两客一危一货”等运输企业实施联合检查,通报违法信息,开展集中约谈,倒逼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其中交通违法高发多发的企业,下达交通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到位。对违法清单涉及的重点车辆驾驶员等,视情采取见面教育、签订承诺书等措施,责令处理交通违法,消除安全隐患。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此提醒,尚有多项交通违法未处理的驾驶员,请抓紧携带车辆行驶证、本人身份证、驾驶证到就近交警部门进行车辆交通违法处理,及时消除车辆违法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