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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私生活
物业请闭眼

(2022年11月08日) 来源:潍坊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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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评论员 刘福文
  近日,成都高新区某商住一体公寓楼的业主反映,从去年3月开始,他被小区某物业经理作为“重点监控对象”进行盯梢,甚至在群聊中直播其行踪。该楼另一女性业主也称自己有类似遭遇,担惊受怕的她不敢再住这里,打算将房子亏本出售。今年9月至10月,该公寓楼多名业主以“被偷拍隐私”为由,先后向当地派出所报警。该物业公司回应记者称,将配合警方调查。   (据极目新闻)
  蛮横不讲理的物业,大家都见过或听过,但像这种利用视频监控搞直播,监视和偷窥业主私生活的行为,实在是过分得令人发指。“细思极恐”“管管物业吧,都快上天了”……事件一经曝光,网友纷纷表示担忧。
  技术本无罪,在小区公共领域安装摄像头,本是为了保护业主人身财产安全,防范化解各类纠纷,及时发现违法犯罪活动,有助于小区加强管理。可是一旦缺乏必要的监管和惩戒,就会出现“直播”业主私生活这种严重越界行为。
  根据我国《民法典》关于对隐私权的规定,公民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他人不得实施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等侵犯隐私权的行为。业主的日常生活、行程动态属于个人信息的一部分。物业人员在提供物业服务的过程中,获取到了这一信息,无权肆意滥用。
  涉事物业经理这么做,不论是否出于何种考虑,已涉嫌侵犯业主隐私权。从其职业看,其做法也有悖于职业伦理。
  小区的视频监控可能有死角,但法律的监管不能存在盲区。对于隐私权被侵害的问题,业主要提高法律维权意识,如果发现个人隐私被侵害,可以报案处理。另外,也需要业主委员会加强对物业服务行为的监督,对安装监控的位置是否具有必要性提出意见和建议,避免监控被滥用。
  政府主管部门一旦发现物业存在违规行为,可以采取降级罚款、通报批评、责令其向业主公开道歉等方式对涉事物业进行处理,必要时需走法律程序,切实维护业主的信息安全与隐私权利。
  业主才是小区的主人,只有物业、业主各负其责、各就其位,才能理清权利,化解纠纷,杜绝越界行为,共同营造和谐安宁的居住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