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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装车“炸街”危险且违法

(2023年09月13日) 来源:潍坊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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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法改装“炸街”既不文明,又不安全。为深入推进交通安全整治行动,潍坊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重拳整治“炸街”“改装”等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震慑一片”,全力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案例
  近期,青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青州宋城路段查获一辆车牌号为鲁V·0***5的小型轿车,经检查,发现车主对排气口等处进行了改装。据驾驶人张某称,改装是为了车辆行驶起来产生轰鸣声,开起来“有感觉”。随后,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项,对其“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违法行为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并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
  同一天,青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巡逻至102省道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鲁C·9***1的小型轿车在行驶过程中发出较大声浪,疑似非法改装,民警立即将其拦截。驾驶人窦某对其改装行为供认不讳,坦言改装是为了开起来“拉风”。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其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并责令其限期恢复原状。
  
  ●这些行为均属于非法改装
  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车架,重新打刻发动机号码或车辆识别代号等,应主动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更换不同尺寸的轮毂、加尾翼、加大包围、改灯光、改排气等,均属于非法改装。
  私自改装的车辆不仅涉嫌非法改、拼装,往往也存在“飙车”、超速行驶、高分贝噪音扰民等交通违法行为,给城市带来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和噪音污染。交警部门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逢疑必查、逢违必罚。被查获的改装车主,须将违法车辆载运至有资质的汽修厂或汽车4S店恢复原状、消除违法状态、依法接受处罚后方可领回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