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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高密县
十两、五十两元宝

(2023年05月08日) 来源:潍坊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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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涛

  银是我国历史上重要的称量货币,在我国货币史上长期占有重要的地位。
  春秋时即有银制空首布,战国时楚有银版,汉朝有银五铢。这段时间的银制货币,多用于上层社会的馈送、交流。唐朝时,银在支付手段方面有了大的发展,有固定形式船型银铤和银饼,用途也进一步扩大,逐渐发展成民间流通货币。从船型铤上文字看,有“进奉、和市、税山、端午、丁课、贡银、窟银、贺冬”等,根据这些记载和大量出土实物来看,银在唐代逐渐成为流通货币之一。宋金元时期,银铤的形式发展为银板束腰式,元代更是第一次改称银铤为“元宝”。明清以来,地方上所铸元宝多为各地税银,民间常称呼为银锭,锭面文字早期为刻字,清中期以后改为戳记,一般记录着铸造地名、重量、工匠姓名、年号等信息。鸦片战争后币值大乱,一时各省所铸元宝形式多样,令人眼花缭乱,备受今日之收藏者追捧,其中犹以山东宝因其形式精美、品种多样受藏家喜爱,历来拍卖成交价格不菲。山东宝常见有五十两、十两两种,有关税锭,如:东海关、临关、山东盐课、土药局等;有商号锭,如:万宝来、永吉、恒聚炉等;有地名锭,银锭面上一般三排戳记(也有类似“潍县官炉”的一排戳),上面横着一排为县名,两边竖着两排或为吉语,或为年月,或为银炉商号,或为银匠名号等。
  高密市夷安文化博物馆藏有清末高密县十两、五十两银锭各一。其中,十两锭重379克,五排戳记,分别为“高密县”“同治”“四年”“八月”“付方”;五十两重1889克,上排戳记“高密县”,左竖排戳记“银匠傅申”,右竖排戳记“光绪年月”。“付”字应为“傅”字的俗体字,傅姓清代为高密大姓,有部分在南关以制银业为生。
  清末山东带县名的元宝,传世以高密、即墨最为稀少。早年曾见一枚咸丰年间高密县五十两,亦为五排戳,文字磨损严重,模糊不清,能看清“高密县”“付方”等戳记,可知付方自咸丰年间至同治年间一直受聘于高密县银炉。台湾藏家陈鸿彬先生曾藏高密县五十两、十两元宝各一,载陈先生所著《树荫堂收藏元宝千种图录》一书。2004年左右在广州,朋友说起陈先生所藏银锭要转让,曾让朋友联系想把两枚高密县元宝购回,打听之下得知藏家想把藏品整体转让,无奈作罢。后来听闻陈鸿彬所藏银锭被台北故宫博物院整体收购,不久前网上参观台北故宫博物院藏品图片,见有高密县十两、五十两银锭各一,应是陈先生旧藏。如今科技发达,足不出户即可从网上浏览到众多博物馆的藏品图片,实在是收藏者和历史爱好者的福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