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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多地缴纳过养老保险
退休前不需办理关系转移

(2023年04月04日) 来源:潍坊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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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前在省内好几个地市工作过,现在要退休了,想在退休前把养老保险从外地转回潍坊,但不会网上申请,不知道该怎么办。”对于市民的这一问题,市人社局工作人员表示,为更加规范省内养老保险关系接续,自2021年12月31日起,参保人员在省内流动就业的,不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基金。按照国家相关政策确定待遇领取地在我省的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由养老保险归集地(即待遇领取地)社保经办机构,对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进行归集。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参保人员在省内的最后一个参保地作为其养老保险归集地;省内参保缴费期间曾有一次性补缴超过3年(含3年)的情况,且补缴地不能提供国家和省政策规定的补缴所需材料的,原补缴地作为归集地。
  通俗地讲,当参保人在省内多地存在企业养老保险缴费记录时,办理归集需要注意归集地的确定、归集发起的条件等方面的问题。
  其中,归集地的确定即参保人的待遇领取地,原则上是参保人最后一个存在缴费记录的参保地。归集并非可以随时申请办理,只有当参保人确定归集地并在归集地办理完退休手续后,系统会自动发起归集。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如果因个人信息缺失等其他原因未按时完成归集,请及时联系当地社保经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