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益阁)12月20日,王某驾驶面包车在青银高速潍坊段与一辆失控货车发生追尾,原本是事故“受害方”的他,因无证驾驶被山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五支队青州大队处以罚款1000元的处罚。
12月20日中午12时,山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五支队青州大队民警接到报警称,在青银高速潍坊段济南方向201公里附近有一辆货车与一辆面包车发生追尾事故。
经查,当天上午11时,面包车驾驶员王某从昌乐县装载了满满一车新鲜蔬菜,准备到青州市鲁东菜市场送货。但在行驶途中,一旁车道的货车突然失控,导致两车发生追尾,而后王某车辆撞上边路护栏。
就在民警要求检查证件时,原本“侃侃而谈”的王某却支支吾吾起来。在民警再三追问下,王某道出实情。原来,他的驾驶证早在2019年就因为醉酒驾驶被吊销,且并未重新考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