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版:光影记录

无证驾驶报废车 被罚4000元

青州男子杜某心存侥幸上路被查,没意识到隐患极大

(2022年10月28日) 来源:潍坊晚报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常方方
  众所周知,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坚决不能上路行驶。然而,总有个别驾驶人罔顾道路交通安全,心存侥幸驾驶报废车辆上路。青州男子杜某没有驾驶证,胆大的他竟然驾驶报废车上路,最终被查。10月27日,记者获悉,杜某将面临罚款4000元的处罚。
  近日,青州交警大队网上巡查发现,一辆号牌为鲁V5***3的重型栏板货车系强制报废车辆,近期却在青州市开发区附近有行驶轨迹,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发现警情后,青州交警大队309中队民警迅速部署警力分组研判、查缉,经过一天的侦查和布控,执勤民警在青州益都东路与昭德北路路段将该车辆查获。
  据驾驶人杜某交代,该报废车为他所有,他抱着侥幸心理,驾驶车辆到附近的工地干活,不料被执勤民警查获。当执勤交警让其出示机动车驾驶证准备进一步核查时,却发现杜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杜某没有意识到驾驶报废车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而且觉得只要将车开慢点,遵守交通规则,就不会被查。
  随后,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其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2000元的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对其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2000元的处罚。以上两项违法行为,分别裁决、合并执行,决定处以罚款4000元。
  民警表示,报废车辆因为使用年限时间长,机件严重老化损坏,车辆操作稳定性、制动性能等大大降低,发生事故的概率远大于其他正常年检车辆,上路行驶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尤其是部分不法分子利用改装报废车进行非法运输,这样的车一旦上路无疑非常危险,随时可能发生交通事故。
  根据机动车保险相关规定,车辆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受害者或车主将很难获得赔偿,易引发矛盾纠纷。
  民警提醒,驾驶报废车辆上路,一旦发生事故将会危及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请广大驾驶人拒绝驾驶报废车,谨记安全驾驶,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