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预防、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近日,潍坊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持续开展报废车、超载车清理整治工作,杜绝违法车辆上路行驶,从源头上遏制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并以案说法,对报废车、超载车的危害作出提醒。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益阁
无证驾驶报废车,民警开出2500元罚单
近日,昌邑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通过研判分析发现机动车鲁G****5报废车踪迹,驾驶员开着“问题车”上路,不仅存在安全隐患,而且也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昌邑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经过摸排走访,最终在昌邑市下小路与围仓路交叉口将其查获。
检查中,民警发现报废车辆的轮胎已经严重老化,而且驾驶人王某并未取得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
经调查,王某表示,他平时就在村子里拉货,不出远门,便心存侥幸心理。
最终,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王某无证驾驶机动车、驾驶报废车上路的违法行为,分别裁决,合并执行,作出罚款2500元的处罚,并依法对该报废车辆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货车超载100%以上,被罚款1000元记6分
近日,昌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持续开展渣土车、大货车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在国省道、高速公路出入口、重点运输车辆必经路段设置卡点。民警在对车号为鲁K****7的轻型厢式货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有超载嫌疑。
经检测,这辆厢式货车限载4495kg,实际装载总质量高达11100kg,超载幅度达100%以上,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存在重大交通安全隐患。
最终,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驾驶员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提醒
驾驶人自身安全得不到保障
也给道路交通带来安全隐患
民警表示,报废车辆因为使用年限时间长,机件老化损坏严重,车辆操作稳定性、制动性大大降低,上路行驶存在安全隐患。根据机动车保险相关规定,车辆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受害者或车主将很难获得理赔。
其次,报废车辆为了逃避检查,驾驶员通常使用套牌、假牌甚至无牌上路,出现超速行驶、恶意闯红灯、逆向行驶等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存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驾驶超载车行驶则会导致车辆轮胎发生变形,加大摩擦,缩短轮胎寿命,发生爆胎事故。还会使转向沉重,离心力增加,影响汽车操纵性能,延长制动距离,甚至导致制动失灵。且超载车在转弯时离心力远高于正常货车,易发生侧翻。
此外,车辆超载会使安全技术性能发生改变,关键部件损耗严重,如焊点断裂、车架变形、发动机负荷过大等,大大缩短车辆的使用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