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是守护职工安全的一把“保护伞”,能够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在上班路上发生车祸,算工伤吗?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职工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该怎么办?本期“人社政策你问我答”为您解答。
□本报记者 张沁
在上班路上发生车祸,算工伤吗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明确,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之一包含“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发生事故后,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非本人主要责任”的认定为准。因无证驾驶、驾驶无证车辆、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造成的自身伤害,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属于本人主要责任证明的,不能认定为工伤。
“上下班途中”包含哪些情形
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经常居住地之间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职工是否认定为工伤,应当由谁举证
工伤认定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原则为谁主张谁举证。
首先,职工或用人单位认为是工伤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应当就认定为工伤提供相应的证据。其次,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明确,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或者调查取得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职工不服工伤认定结论,该怎么办
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