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版:光影记录

全市首个城市管理领域“首违不罚”案例落地

占道卖草莓 立即整改没罚款

(2023年01月03日) 来源:潍坊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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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草莓摊贩签订《首违不罚告知承诺书》。
  本报讯(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赵春晖)1月1日上午,潍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西关中队给一名占道经营的摊贩开具了一张《首违不罚告知承诺书》,这是我市制定出台《潍坊市城市管理领域“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后,全市首个城市管理领域“首违不罚”案例。
  当天上午,西关中队中队长赵露平和执法队员朱冬青一起在辖区内例行巡查。来到位于鲁发名城小区附近的鲁发中心街时,看到有一名摊贩正占道摆摊售卖草莓。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应当予以处罚。
  赵露平说,考虑到这名摊贩是第一次在这里摆摊经营,占道面积不是非常大,而且对于城管执法队员的检查非常配合。经过查询,符合《潍坊市城市管理领域“首违不罚”事项清单》的适用条件。因此,他们向该名摊贩指出了她的违法行为,向她普及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让她签了《首违不罚告知承诺书》,责令她立即整改,但没有对她的违法事项进行处罚。
  潍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接下来的工作中,他们将严格落实“首违不罚”相关规定,在依据职责对轻微违法行为实施不予行政处罚工作时,遵循依法依规、教育为主、惩处为辅、最小损害、公开透明等原则,原则上不实施或慎用先行登记保存以及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以“温馨提示”代替“刚性罚单”,以“首违不罚”体现“柔性执法”,实现“无罚”胜“有罚”的作用。
  记者从潍坊市城市管理局了解到,自1月1日起,我市首个以部门规范性文件正式印发的《潍坊市城市管理领域“首违不罚”事项清单》正式落地实施。市城管局探索建立的“首违不罚”机制,第一批共整理出9条事项清单。对单位罚款上限为3000元以下(含3000元)、对个人罚款上限为200元以下(含200元)的城市管理领域相关违法行为(主要是涉及市容、环境类)首次免罚。
  同时,我市实施首次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告知承诺制度,在作出不予处罚决定前,应当履行告知承诺程序,符合“首违不罚”情形的填写《首违不罚告知承诺书》。工作中及时向当事人指出违法行为,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坚持批评教育为先,督促其认识自身错误,改正违法行为,增强守法意识,自觉履行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