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常方方)11月22日上午10时,带着满心的欢喜与感激,诸城的王先生关闭了视频通话。欢喜,是因为这样一起跨越1900公里的知识产权案件,通过线上调解就画上了圆满的句号;感激,是因为承办法官自始至终不曾放弃,最终才能换来握手言和的结局。
王先生经营一家社区超市,是家中的唯一收入来源。自2020年以来,超市的收入大不如前,为了增加收入,他从网上批量购入了一批印有“熊出没”图案的文创产品,产品销量不错。可是就在这时候,“熊出没”系列美术作品的著作权人某动漫有限公司一纸诉状将其诉至法院,要求王先生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2万元。
该公司通过“山东移动微法院”提交网上立案申请后,潍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当天即审核通过并流转至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团队,承办法官孙晓晨详细审阅案件证据材料,仔细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一案一群调解工作群,并多次通过电话、微信与原、被告联系沟通。一方面,耐心介绍被告的家庭情况,请原告理解被告生活的艰辛,另一方面,向双方讲解典型案例及裁判观点,降低原告的心理预期,并使被告意识到自己认为的“诚信经营”实际上已经构成了侵权事实。
11月16日,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孙晓晨运用互联网庭审系统进行“面对面”云端调解,并就侵权行为构成、法律后果以及如何规范经营、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等方面向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充分解释和说明,引导双方当事人妥善化解矛盾。
最终,经过25分钟的线上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告同意停止侵权行为,原告亦同意降低赔偿数额。自此,一起跨越1900公里的知识产权跨区域网络视频调解画上了圆满的句号,原、被告双方通过“云”对话实现了纠纷化解不出门、零跑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