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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版:光影记录

男子捡到戒指后丢弃
被判原价赔偿

(2022年12月02日) 来源:潍坊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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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捡到他人物品后,因为自认不值钱就扔了,事后被失主找上门,需要承担责任吗?11月30日,记者从江苏盐城人民法院了解到这样一起案件。
  今年6月23日,李女士在健身房健身时,把一枚戒指放在了置物架上,离开时忘记取走。而第4天想起去拿回时,发现戒指已丢失,随后报警处理。
  经调查,发现该戒指在当天被蔡先生拾得,李女士要求蔡先生归还戒指或按原发票价格赔偿,蔡某称戒指经寄卖行鉴定为塑料戒指,他已扔进垃圾桶,无法返还,且自己也不应承担赔偿责任。李女士一纸诉状将其诉至法院,要求照戒指原价赔偿8350元。
  法院审理认为,蔡某拾到李女士遗失的戒指,应当及时返还给李女士或交由相关部门妥善保管,但其却将戒指抛弃,造成了戒指灭失,而该戒指价值为8350元,对李女士主张按此价格进行赔偿的诉请予以支持。
  对于判决结果,也有网友表达了不同看法。“戒指遗失属于李女士保管不当,蔡先生属于拾得她人财物,在此案中需要承担责任,但是不能承担全部责任,遗失戒指的李女士也要担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