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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灵活就业人员
社保费今起“自主申报”

(2022年10月01日) 来源:潍坊晚报
  本报讯(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窦圆娜)根据国务院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改革部署,自10月1日起,市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征收模式由“代收代缴”模式调整为“自主申报”模式。
  参保登记仅限中断续保、领取失业金接续保险、医保缴费比例变更人员办理。其中,中断续保、领取失业金接续保险人员需持身份证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南区人社服务专区现场办理社保参保登记。
  已在人社、医保完成灵活就业参保登记的人员,可通过“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微信小程序或者支付宝自主缴费。或者携带居民身份证、银行卡到市政务服务中心税务窗口现场缴费。为减轻缴费人办事负担,建议优先选择微信小程序、支付宝自行进行线上缴费。
  根据《关于贯彻落实特困行业阶段性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5月至12月缴纳2022年养老保险费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2022年未缴费部分可于2023年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选择缓缴养老保险费的灵活就业人员,需注意连续缴纳医疗保险费,以免影响住院、慢性病等医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