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上午,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当天上午,奎文区人民法院、坊子区人民法院、寿光市人民法院、安丘市人民法院统一行动,分别对4起养老诈骗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公开宣判,7名被告人受到依法严惩。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益阁
聚焦六类养老诈骗犯罪案件
自今年4月份行动开展以来,全市法院把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成立多部门参与的工作专班,制定下发《全市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实施方案》。聚焦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的六类养老诈骗犯罪案件。
截至目前,全市法院共排查各类涉养老诈骗一审案件21件,审结15件,判处被告人27人,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3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6人,重刑率达33.33%,为老年人权益保护撑起一片“法治晴空”。
8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重点打击六类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青州市人民法院审理的被告人李某雷以“代办养老保险”为由骗取老人107万余元的诈骗案,依法从重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11年一案入选。
多起受理案件40日内结案
追赃挽损直接关系到专项行动的实效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全市法院把追赃挽损作为专项行动的重中之重,通过主动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全面查明涉案财产来源、去向、用途、流转情况,及时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产,坚决防止犯罪分子隐匿、抽逃、转移财产。截至目前,全市法院已审结案件追赃挽损共计1562.98万元。
其中,昌乐县人民法院在审理的周某林、罗某销售假保健品案中,为31位受骗老人全额追回养老金28万余元并集中发放到位。
通过院庭长带头承办、建立专门绿色通道等方式,快立快审快判快执,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青州市人民法院受理的被告人李某雷诈骗案,昌乐县人民法院受理的被告人韩某诈骗案,奎文区人民法院受理的王某海、刘某伟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安丘市人民法院受理的代某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均在40日内结案。
“线上+线下”加大普法教育
为最大限度地挤压“行骗空间”,助力彻底铲除养老诈骗滋生的土壤,全市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在“前端防治”发起强大攻势。
通过深入总结剖析犯罪成因规律特点,提出有针对性的司法建议24条,涉及部门23个,收到回函17份,有效推动行业治理、源头治理。
借助“线上+线下”宣传阵地加大普法教育工作力度,线上依托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推送防诈反诈信息1260条,发布普法短视频3部、典型案例3个。线下依托法官“六进”活动组织反诈宣传40次,“面对面”地揭露养老诈骗的套路手段,用“接地气”的方式帮助老年人提高防骗能力。